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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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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
2024-04-29

近年来,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监委从2024年4月开始,分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西街社区党委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冉玉兵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冉玉兵利用职务便利,在村集体房屋建设、资产处置、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等工作中,采取虚增虚报、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占集体资金19万余元,挪用集体资金57万元,贪污工作经费9万余元,侵占群众钱款4000元。冉玉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冉玉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马家庄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坝洪艳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至2022年,坝洪艳利用担任江川区九溪镇马家庄村委会报账员、村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重复报账、收入不入账等方式,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1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开支。2024年3月,坝洪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中心校校长罗绍礼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0年3月,时任临翔区圈内乡圈内学区校长罗绍礼主持召开行政会议决定,圈内学区有食堂的完小按照每学期50元的标准向学生收取柴火费。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圈内学区斗阁完小、坝胡完小、圈内完小、细博完小、望周完小5所学校共违规向学生收取柴火费19万余元用于学校电费、食堂柴火费等开支。2023年12月,罗绍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利益,离散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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